(1)
那是应焓毕业后第一次见到霍许。
在一家咖啡店里,霍许的头发留得比学生时代长了一点。他还是那么爱笑,习惯性地扬起嘴角和人说话,让人觉得温和而可爱。
应焓看着他,还是觉得他有些变化。变在哪里,她却是说不上来。
她问他:“怎么突然想起要回C市发展了?”
霍许笑得很坦然:“分手了,就回来了。”
霍许是男性,但是有男朋友。这件事只有很少的几个人知道,应焓是其中之一。
大三的时候,霍许和同校的一个男生恋爱了,感情甚好,毕业以后霍许甚至跟着对方离开了C市去对方家乡打拼。
在国内同性恋人遭受的压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霍许和他男朋友坚持了这么久,应焓觉得不可思议又羡慕不已。她以前还天真地期待过他们会一直走下去,结果他们却分手了。
霍许给出的原因很简单,对方厌倦了生活的平淡,出轨了。
应焓瞪大了眼睛看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霍许倒是笑着安抚她:“我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分了也挺好的。”
“可能本来也不是太爱吧。”他看了窗外一眼,突然愣住了。
一个西装革履的高大男人从对面的西餐厅走出来,旁边跟着一位身材高挑打扮时尚的女郎。
应焓顺着霍许的目光望去,好奇道:“咦,那不是林暮?”
“好像是。”霍许转过头来,问道,“你最近怎么样了?找到男朋友了吗?”
听了这话,应焓顿时满面愁容:“这种事情,就不要提了吧。”
霍许扬起嘴角,手指不经意地摩擦桌上那包古龙水味的餐巾纸。
他和应焓算是大学时期很好的朋友,相处久了,霍许就跟她出了柜。后来他和前任谈恋爱的时候,还请她吃过饭。
但是很多事情应焓是不知道的。
比如在他和前任之前,他和林暮谈过一段短暂的恋爱。
每当想起那一段时间,霍许都觉得那或许只是一场梦。
霍许的人生,都是或许,没有确定。
他第一次见到林暮是在部门的例会上。林暮是很嚣张的那种人,但确实也有嚣张的资本。他穿着一件款式简单的牛仔外套,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两条长腿迈上讲台,他先是扫视了观众一圈,然后微微挑起眉,露出一个足够自信又不过分挑衅的笑容开口:“大家好,我是林暮。”
在那一刻霍许就心动了。但他觉得那个瞬间和之前的每一次惊鸿一瞥没有什么不同,他认为自己平凡而温吞,这样耀眼又跋扈的人,只需要远远地观赏,不应该抱多余的希望。
于是他就把这件事忘记了。人的一生,心动的瞬间很多,如果每次都去纠结,就太累了。
结果后来上党课又遇见他。那次霍许迟到了,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他抬起头,发现林暮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前面听讲,但他有种错觉,好像林暮是在他抬头的瞬间才突然把头转向了前方。
那种黏腻的错觉让他觉得像有人恶作剧在他心上挠了一把。
林暮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长得帅又学霸,c大的人几乎都听过这号人物。
听说他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
既然他有女朋友,那自己的错觉,应该确实是错觉了。
霍许还听说,因为林暮太过高调不懂得掩饰自己的锋芒,很多人在暗地里都十分讨厌他。
霍许不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但部门里不乏勾心斗角的人。他逃也逃不掉,便被硬塞进很多关于林暮的流言蜚语。
久而久之,他也分不清那些传言的真假,逐渐认为林暮便是真的如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对他的感觉就又淡了很多。
霍许是个同性恋。这决定了他从一开始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光明正大地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他在心动的时候,也从来不会主动争取。
应焓说,霍许是个勇士。他总是一个人坐很久的车去很远的地方玩,然后自己拍照分享给朋友。其实霍许也很想和人结伴同行,但身边的人总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不能如约,更何况,他觉得和不喜欢的人旅行,倒不如自己一个人来得自在。
真正的勇士都是敢于面对寂寞的。
但霍许是特别害怕寂寞的。一个人坐在长途巴士上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什么。
后来他遇到了秦旭。秦旭长得也好看,比林暮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比起林暮来,显得不太有男子气概。但秦旭会陪霍许在晚上十二点的冷雨夜出去散步,从宿舍走到学校的南门再走到北门。
霍许太寂寞了,他没想到,竟然还会有一个人愿意陪着他。
所以应焓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的时候,他想,那就是秦旭吧。至少有一个人,离他很近,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他默默地用秦旭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却总是和林暮频繁地相遇。
那次他在图书馆自习,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出现,敲了敲他眼前的桌子。他抬头看去,林暮站在他桌边俯视着他。霍许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讨厌林暮了。这个人虽然长得帅,可是他看人的眼神总是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冷淡,让人心生不悦。
但霍许对这种眼神很着迷。
所以林暮说要借他的电脑用,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太过果断,以至于忘记了关闭聊天页面。
林暮打开电脑,应焓的那句”秦旭知不知道你喜欢他?”非常醒目。
霍许大脑瞬间空白,他连忙伸手想去关,却被林暮拦住了。
林暮凑到他耳边问:“秦旭是我认识的那个?”
“原来你也是GAY。”他好像一点都不惊讶,不等霍许争辩就语气平淡地吐出这个结论。
可是霍许根本没有想要反驳,他只记得对方喷洒在自己耳边的热气。
像一阵密密麻麻的风,从耳朵灌进去,沿着血管游走,在心脏处缠绵,然后悄无声息地种下蛊。
(2)
后来林暮开始约他吃饭。
几次之后,两人熟了起来。林暮才告诉他,他喜欢霍许的室友,想让霍许帮他追。
霍许惊讶道:“他也是?”
林暮挑挑眉默认。
霍许答应了。他想,原来林暮真的像传言里那样,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
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两人的关系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
霍许也不知道怎样帮林暮追人。不过是林暮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个室友和他其实并不熟悉,他了解到的都是一些很表面可有可无的东西。
但是林暮好像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秦旭谈恋爱了,对方是个挺可爱的女生。
秦旭请霍许吃饭。霍许以为自己大概会伤心一阵,但是遗憾地发现并没有。
他的心又被林暮塞得满满的。
他看林暮的第一眼就喜欢他,之后觉得不可能,便就将这份感情压在心里。但林暮突然好像离他越来越近,让他变得越来越贪心,甚至妄想了无数种不可能的可能。
再后来,林暮喜欢的人也恋爱了,对象不是林暮。
按理来说他们的单恋同盟应该要解散了,但两人却好像都心照不宣地将这件事按下不提,依然维持着暧昧而紧密的联系。
霍许很安于现状。
林暮跟他说过,他确实谈过很多段恋爱,有男有女,但是从来没有像传言中那样寻找一夜情。
但他像传言中一样,特别嚣张。他对伴侣的要求很高。如果是男性,要长得好看,一八零以上,家境不能比自己差,还要有品味。
林暮讲起这话来,语气十分理所当然。这话十分欠揍,但霍许竟然觉得,林暮有资格这么说,因为他确实就该配这样的。
而他自己,长得大概只能算清秀讨喜,离一八零还差几公分,家境更是和林暮差了十万八千里,全身上下行头价值不超过五百。
所以他从来没想过林暮能看上自己。
那是期末考试周。夏季夜晚的自习室挤满了人,霍许在里面待得几近窒息,便逃出去透气。
走到走廊处,才看到林暮独自一人靠着柱子吸烟。
林暮身量颀长,衬衣随意地搭在身上,手指夹着烟卷熟悉地吐着烟圈。
霍许就站在那里入迷地看着他。
林暮转过头来,看见他也不惊讶,对他露出一个笑容道:“要不要来一口?”
他就鬼使神差地,如同一个傀儡般走了过去。
林暮把嘴上吸了一半的烟拿下来递给他,霍许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却猝不及防被呛到。
看着霍许狼狈的样子,林暮大笑起来。
他笑了很久,才停下来问:“复习累吗?要不要一起去转转。”
霍许当然答应。
于是他们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繁盛的绿藤里藏着长椅。这里本来是情侣常用的约会地点,但是现在时间很晚,又逢期末,便没人在这里流连了。
霍许和林暮并排在长椅上坐下来。盛夏的风夹杂着花朵浓郁的香气,混入霍许的呼吸,让他觉得头晕。
他觉得那花香很闷,闷到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尤其是当林暮的头突然靠上他的肩膀时,这种窒息而眩晕的感觉更加明显。
“好累啊。”林暮明明比霍许高很多,此时却像个小孩一般窝在他的颈窝处撒娇般呢喃。
但他没有停留太久,因为霍许的身体在一瞬间就僵硬了。显然林暮感觉到了,就撑起身子又坐起来。
霍许转过头看他,林暮不紧不慢地与他对视。
这个人的眼里,总是闪着奇异的光彩,此刻有月光碎在其中,那双眼便化作一片大海,里面暗自涌动着汹涌的浪,直接将霍许浸没。
霍许已经忘记了那天他们是怎样接起吻的。
他只记得自己不受控制地伸出手去触碰对方的脸,傻乎乎地说:“你为什么这么好看?”
之后的事情,关于是谁先吻了谁,他就都不记得了。
残存的只有两人交融的气息和林暮嘴里面淡淡的烟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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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个鸡我果然是言而无信啊
才说了最近忙结果又熬夜来肝出一篇,实在忍不住不务正业啊⋯⋯好唾弃自己
之前也说了我身边有很多GAY,最近听了一些他们的故事,觉得有点感触。这大概算是一个很现实的故事吧。不得不承认,艺术源于生活。那种禁忌的不可触摸一般的感情大概真的能带来让人欲罢不能的刺激感觉吧。
“你是梦里 失去得到 欲望失宠” 因为文笔不够所以我也不能太准确地找到一个恰当的方式来表达我此刻的感觉和对这一段感情的感受。所以就请你们自己看吧,不知道能不能感受到我所感受的。
(为什么我又来挖个坑啊,顶锅盖跑。)
感觉真的不能立flag啊!一立就打脸啊麻蛋!不过我脸皮厚不怕!